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根据《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湘公发〔2013〕21号)和《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消安委决定对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纳入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36家(前面标有“★”的为火灾高危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尽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对未列入2023年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单位,各派出所要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公通[2011]129号)、《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湘公明电[2018]112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列管并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抽查的量化标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珠晖区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136个)
2.座落辖区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9个)
3.新增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14个)
4.下调的区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7个)
衡阳市珠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3月)关于调整2023年消防安全、珠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pdf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