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普通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以他的事迹,为党的事业增添了一抹绚丽的色彩;以他的精神,为时代主旋律奏响了一串强劲的音符;以他的人格和情操,诠释着新时期基层司法干警维护一方稳定的不变信念……
他,就是获得“湖南省十佳司法所长”的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司法所所长李劲!
作为司法所长,李劲总是以“救火队员”的身份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可以说,在广东路街道,哪里有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2013年3月的一天,租住在湘江东路社区的娄底市娄星区居民李某母女因煤气中毒意外死亡,其娘家组织200余人向其男友蒋某追讨赔偿,双方都拿着棍棒等工具互不相让地对峙着。李劲接到信息员通知后火速赶到现场,未能顾及自己的安危,他强行挤进双方中间,大声喝道:“我是这里的司法所长,你们的问题,靠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话未落音就听女方娘家人说:“你来也不行,今天要不就赔偿100万元,要不就让男方陪葬不可!”李劲语重心长地说:“我们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你们双方这样打架,问题就能解决吗?只能越打越不服,大家先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取早日让死者入土为安才是正理啊!”通过李劲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都感惭愧,见时机成熟,他把社区干部和双方牵头管事人叫到一块,通过3天3夜的协商,双方就补偿一事达成了一致协议。
自2007年以来,李劲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制止群体性械斗30余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l3起。
凌乱的头发,朴素的着装,一辆破旧的摩托车,李劲一直都是这个形象。有人跟他开玩笑,你好歹是个所长,别老整得像个民工。他认真地回答:“我本来就是普通工人的儿子,现在也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从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到现在快四十岁,李劲在广东路街道一干就是22年,从综治办干事到司法所长,22年里,他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角落,80%的常住居民他都熟悉。
一直以来,他都把辖区的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当成邻居和朋友,对他们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如指掌。湖北路社区孙某因故意杀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妻离子散。刑满释放后,生活感到无着落,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李劲了解到情况后,马上找孙某谈心,做思想工作,劝说他不能感情用事。随后,又找到该社区主任协商解决办法。不仅为他解决了“低保”,还多方奔走为其找到了一份看更值班的工作。就是这样,近五年来,辖区内的回归人员没有一例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日报记者 戴佳兵)
来源: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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