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现对我区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对19至22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至23岁)年龄段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青年,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要进行补登。
二、兵役登记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至9月30日,单位集体组织的兵役登记由各兵役登记站确定时间;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由区人武部负责登记,登记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三、五。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除报考各类学校经兵役机关批准外,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兵役登记期间,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要对往年已经登记的年满19岁和22岁的应征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变化情况,凡不符合政审、体检条件的不予登记。
珠晖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珠晖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