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重大项目,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洽谈;凡招商项目重大问题,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以最高的效率、最优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外商合理要求,做到有求必应、尽力而为。
招商引资项目手续办理实行委托代理制。由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代办各种报批手续,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属区内审批的事项,随到随办;属市以上审批权限的,派专人陪同到上级机关办理。
对规模企业、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挂牌保护制。凡是进入园区企业检查、收费的,必须报请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和区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同意,否则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拒绝缴费。对重点挂牌保护企业的投诉,原则上3天内办结并回复。
对项目在征地、拆迁、建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一律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协调小组或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不受外界干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