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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珠晖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作者:zhuhui 编辑:redcloud 2018-09-13 1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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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珠晖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补齐短板强基础、2019年对标提质上台阶、2020年决战决胜创成功”的总体思路,迅速启动我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其中,2018年是规划部署、固本强基之年。重点是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深化创建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市民素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及中央文明委测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提升市民素质,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准,真抓实干,争创一流,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百姓富裕、生态优美、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新衡阳,打造“一体两翼”,建设“五个珠晖”。

  二、动员部署

  (一)各单位根据《珠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珠晖区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三年工作计划和当年工作方案,明确新一轮创建周期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召开全区高规格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总结上一轮创建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吹响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出发的号角。

  (三)创建办、各专业工作组、相关单位配齐配强创建专职人员,层层召开动员会,掀起我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潮。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全民教育普及行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市民素质

  1. 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道德是根本,教育是基础,法规是准绳。要强化思想教育,持续实施“相约文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衡阳市市民文明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组织全区广大市民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科技卫生等,努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搭建平台载体,结合“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小手拉大手,文明携手走”道德实践活动,结合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手拍”等系列创建活动,吸引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凝聚创建力量。要坚持寓教于乐,通过歌舞、小品、渔鼓、曲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育于文艺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市民、教育群众、提升素质。

  2. 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利用好“珠晖文明”微信公众号、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新闻网等,改革专版专栏,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时刻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建工作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利用曝光台,把不文明的人和事公诸于众,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公益广告。乡镇街道、社区(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必须设置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城区主干道电子显示屏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背街小巷、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窗口单位等其他公共场所要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文化馆、图书馆、少年宫、纪念馆等要设置公益广告和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各窗口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展示行业规范。中小学校门口和校园内要设置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公益广告,展示中小学生守则;以上公益广告要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三是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大于90%,中小学生会背诵核心价值观。

  3. 开展文明劝导。在全区倡导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不乱扔杂物,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遵守秩序和文明礼让之风,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市民行为,实行劝导和处罚。聘请一批“5060”人员为文明劝导员和监督员,开展“五劝一引”,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劝导行动,重点对乱丢乱扔、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摆摊设点、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刻乱画、乱停乱放、乱涂乱写乱贴、损坏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行人及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大力开展“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活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各单位微信群QQ群都要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积极衔接市内主要媒体,转发集中曝光的问题,促进整改。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曝光的不文明行为落实好跟踪处罚,确保收到实效。

  (二)以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为载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突出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整治城乡各类乱涂写、乱张贴问题。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打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2.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科学设置施划城市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重点解决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电动车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公交车、出租车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则;全面加强对各类三轮车、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坚决曝光一批、处罚一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3. 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场划行归市合理,经营户持证亮照,业主自律意识增强,确保农贸市场达到规范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优化产销对接,建立准入机制,规范现场制售门店经营行为,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4. 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经常性整治,重点整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诊所进行专项检查,严查校园周边游商地摊兜售低俗书刊和音像制品等不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齐全,200米内没有休闲按摩店、歌舞厅、台球厅、网吧、游戏厅、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5. 强化乡村环境整治。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清运及时。广泛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星级文明户等形式多样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和农村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三)以城市形象提升行动为载体,优化人居环境

  1.推进文明社区再升级。把星级文明社区创建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衡阳市关于开展星级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方案》,结合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打造社区“三清三建”升级版,将全区36个社区打造成星级文明社区,做到小区环境绿化美化,路面硬化平整,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有志愿者活动工作站、道德讲堂、社区家长学校、老年活动场所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显著位置有《市民文明公约》和《居民公约》展示;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广泛开展“区直单位联社区”主题活动,形成“以社区为主、区直机关配合、部门齐抓共管、全民积极参与”的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新格局。

  2. 推进基础设施再完善。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围绕创建工作的要求来规划和执行,高标准规划,高品位建设。按照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街巷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形成良好的功能配套和日常维护机制。确保路面、路基、花坛完好整洁;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平整、清洁;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无黑臭水体;人行道平整畅通,便道砖、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现象;公用电话、垃圾箱、路灯、井盖、护栏和公交站牌、各类网线箱等公共设施无损坏;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店牌、广告牌规范完整;路灯无破损,井盖、道板等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损坏;无障碍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备可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业组牵头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美丽珠晖、幸福家园”建设的战略性目标、作为一项崇高的历史使命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看待,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得益彰。

  (二)落实责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实现各项创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等各级各部门,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加大对未达标指标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未达标事项、重点区域和路段、重要行业和专项工作实行责任挂牌制度,建立挂号销号工作机制,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各项创建标准都能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参照市级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定期对相关单位、城区街道(乡镇)等,采取实地测评、综合考评、阶段督查、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指数测评、资料考核、氛围宣传、创建活动、环境卫生、职责落实等方面进行考评,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每季度测评成绩在媒体公布,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持条块结合、联动联创,加强执行力。对在日常工作中推诿扯皮、草率应付和在中央文明委测评考核中丢分严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珠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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