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有夜间“滥用远光灯?”
你可知道这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实验发现,两车开灯相对,路中行人因强光“隐形”,极易酿成车祸
本报记者 李松儒 通讯员 柳刚义
夜间行车,亮花眼的远光灯给行人、车辆的通行埋下了安全隐患!
两辆同样开着远光灯的车辆会车时,究竟司机的视线会受到怎样的遮挡?令人痛心疾首的“灯光谋杀案”为何会产生呢?
记者通过一项实验来说明,“夜间盲目开启远光灯”这项被许多司机朋友忽视的坏习惯,所带来的隐患后果。
实验:两车开灯相对,路中行人“隐形”
当两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迎面会车时,途遇穿行马路中的行人,当车辆与行人相距多远时才能看清楚?
两辆志愿者车辆之间相距约20米远,两车相对而立车身刚好错开,模拟成道路上迎面相对行驶的车辆,两车皆开启远光灯。一名志愿者行走在两车之间的中轴线上。而记者坐在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座上。
志愿者从一辆车的远光灯前,沿中轴线向记者所坐的车辆方向走来。当志愿者距离车辆(记者所坐)约18米远时,其身影完全淹没在白花花的灯光晕影中,看不清楚。随着距离靠近至10米左右时,记者隐约可从光晕中分辨出模糊的黑影。当距离缩小至约5米远时,黑色人影渐渐成形可辨,但刺眼的灯光,让眼前视野仍显得十分不清晰。
由此可见,当两车开启远光灯会车时,行走在路中,或欲横过马路的行人在灯光的作用下“隐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故事:市民高速驾车被远光灯晃花眼酿车祸
不少市民都对“滥用远光灯”有着说不出的反感,而衡阳市民冯先生更是以亲历车祸的方式加深了对“合理用灯”的理解。
去年岁末,他连夜从郑州自驾车辆赶回衡阳过年。那天夜里,因天气寒冷导致路况不佳,在冯先生行车前方,一辆私家车突发故障抛锚。“可因为当时,对面车辆都开启了远光灯,我的视线受到干扰,待我发现了前方抛锚车辆闪现的故障灯时,已经来不及了!”冯先生回忆道。
车子因刹车不及撞上了前方的抛锚车辆。“当时,猛烈的撞击令整个车头几乎凹陷了一半,好在安全气囊及时弹出才救了我!”回想当时场景,冯先生坦言“后怕”。
自那以后,在市内采光效果较好的地段行车时,他都自觉地不开远光灯。“这是在方便别人,也是在保护自己!”冯先生说。
无独有偶,近日,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转发了一条触目惊心的“灯光谋杀案”。在福州交警公布的一段车祸视频中,一辆小车驾驶员因远光灯“瞬间致盲”,撞上了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视频定格回放,更清晰呈现了“滥用远光灯”至行人“隐身”的全过程。
警示:在照明较好的城区行车,不宜常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时,对向行驶的两辆车均开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物体在某角度下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很难被驾驶员观察到,就像在灯光中‘蒸发’了一样,这种现象被称为‘蒸发现象’。”东三角线交警中队中队长谭帅告诉记者,正面会车时,开启远光灯存在诸多隐患。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致盲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当后方车辆也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将无法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将被视为滥用呢?
谭帅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灯光有非常细致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来源:衡阳晚报
编辑:redcloud